姓 名: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简 介: 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
典 型 事 迹

    组建于2004年10月,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特设机构。主要职责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,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,监管自治区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,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。根据自治区区级国有经济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,力争到2015年,达到国有企业总资产2400亿元,年均增长23%以上;净资产1100亿元,年均增长20%以上;利润总额110亿元,年均增长35%以上;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每年力争108%。
    积极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对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。支持见义勇为事业,是正气义举,我们义当所为,责无旁贷。